一、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5405759A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在案,適用於自 114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。
三、附件內有臺南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,請 114 年的會考生與其家長詳閱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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